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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深圳高中录取分数线_深圳2016高考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1.深圳高考非深户的要求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去年年底,广东省考试院正式发文从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院校录取。2016年是广东省异地高考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

1.深圳高考非深户的要求

2016年深圳高中录取分数线_深圳2016高考

异地户口可以在深圳参加高考。广东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去年年底,广东省考试院正式发文从四个方面适度放宽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条件。根据相关规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以及缴纳社保的外来工,其子女具有3年完整学籍可在广东参加高职院校录取。

2016年是广东省异地高考全面放开的第一年,在深参加异地高考需要满足“2个合法、3个3年”的条件。即父母拥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居所;父母在深圳拥有3年的社保、居住证,子女在深就读的3年高中学籍。

“异地高考全面放开有前提,如果孩子需要在深进行异地高考,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今年不符合在深高考的异地考生,要及时准备回原籍考试事宜。因今年高考广东采用全国卷,因此对考生影响不大。”

“3个3年”中,居住证要求连续3年,但该政策已经适当放宽,即除了原规定有连续3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也将予以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深拥有3年的社保要求“双保险”,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要求累积3年。如果中间出现中断,累积能够达到3年,亦予以认可。

由于《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去年出台,以及深圳移民城市的特征,近日广东省召开相关会议对于深圳社保和居住证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在社保“双保险”中,如其中一个不合要求,可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补缴,补缴后能够达到异地高考相应条件的,也能通过审核。

2016年起,至少需要符合3个条件,一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通过审核的异地考生中,广州市有超过1000人。从2013年开始,三是学生有本地高中3年完整学籍,其中在高考报名中提出就地参加高考申请的有9985人。

2016年,二是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合法稳定职业并在广东连续3年参加社保,广东全省高三在读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共有12958人,占申请人数的95.8%,经过提交证明材料、审查核实等程序,最终9570人获准在广东高考,外来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要在广东参加高考,广东就为全面放开异地高考实行“三步走”的方案。

深圳高考非深户的要求

深圳市随迁子女高考资格审查结束时间为2015年12月10日。

1、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须在12月6日-10日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等。

2、审核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又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市招办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

3、2016年是深圳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对随迁子女在高考报名资格界定和报名有关问题进行了适当调整、补充和完善,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a、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b、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

c、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d、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深圳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

4、若不符合在深圳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仍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保障这部分考生顺利参加高考,一方面将加强与考生流出地的协调配合,保障考生能够顺利回流参加高考;另一方面经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也可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录取。

法律分析: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法律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六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七条 随迁子女在我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第九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条 随迁子女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二)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三)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交《深圳市居住证》);(四)父亲或母亲在我省累计缴费3年以上(含3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证明材料;(五)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的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

第十一条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当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并按报考条件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由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教育-局审核。经上述四部门认定后方可报名参加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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