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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招本科录取分数线_2020春季招生录取结果

tamoadmin 2024-06-30 人已围观

简介1.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2.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春招分数线4.2021年重庆春招分数线排名5.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一、院校全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二、就读校址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

1.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2.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春招分数线

4.2021年重庆春招分数线排名

5.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2020春招本科录取分数线_2020春季招生录取结果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古北路620号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商务英语

本科

四年

6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自主测试,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4)对于没有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或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不完整的考生,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相关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疫情期间为避免发生面对面接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于3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zsb@suibe.edu.cn,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学校不再对其进行后续的资格审核。疫情结束后,考生根据学校通知,由本人持材料原件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核验证。

(5)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与艺术修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资格审核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按统一文化考试中的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4)名单公示:3月23日-30日,学校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示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5)信息登记:3月31日-4月2日,预录取或候补录取考生网上进行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6)发放预录取通知书:4月3日,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是违规违纪招生举报监督受理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021-67703050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临港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交通管理(航运管理)

本科

4年

30人

物流管理

本科

4年

3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交通管理(航运管理)、物流管理两个专业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的现实情况,学校为了最大努力守护考生和老师的健康安全,根据上海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学校将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考生的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我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4)3月23日-30日,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并公布预录取和候补资格考生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院校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按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单科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31日—4月2日通过网上进行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多种校外奖学金、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828408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mt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咨询电话:021—3828439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将于当年9月份入校报到,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上海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洋大学

二、就读校址

春季招生新生就读临港新城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洋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海洋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专业说明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生物科学类

本科

4年

30人

含生物科学、生物科学(海洋生物方向)、生物技术专业

无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不宜报考。

按类招生专业入学后按学校规定时间确定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形势,学校把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最大程度保护考生权益,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

(2)3月12日,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分专业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学校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数学、外语、语文),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于3月31日-4月2日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办理录取专业信息登记。候补资格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30余项奖学金、10余项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619002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办官网:咨询电话:61900607 61900608 61900609

(接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招考试与录取工作日程安排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3.春招录取考生与2020年秋季招生新生同时入校。

4.本章程解释权为上海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春招分数线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地址为: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英语(师范)本科四年10学前教育本科四年70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无男女比例限制。学前教育专业色弱不招(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600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自主测试成绩(满分150分)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排序规则:第1位序,比较自主测试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语文或数学中单科成绩高低,即不分科目直接取语文、数学最高分值比较,分值高者优先),各专业分别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预录取考生办理录取信息登记程序和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登记程序等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32220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nu.edu.cn

招生处(办)官网: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021-322695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录取的新生,与2020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2021年重庆春招分数线排名

240分。根据查询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显示,2020年该校春招录取分数线最低为240分。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上海理工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2018年543分,2019年5分,2020年582分,2021年694.5分

2021年,原直属重点中学录取分数线最高的是重庆八中沙坪坝校区,达到了694.5分,渝北校区691.5分,巴蜀中学691分,最低的育才中学679.5分。直属中学的其他校区(原来的民办校,现都转为公办校),最高是鲁能巴蜀683.5分、西附大竹林校区677分、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677分、最低的是北新巴蜀615.5分。2019年重庆联招区联招线5分。联招区包括主城九大区和铜梁、永川、璧山、荣昌、大足、长寿、綦江!联招区录取分数最高的是重庆一中672分,录取线最低的是长生桥中学5,这5分就是重庆2019年联招分线;这联招线就是从高到低录取到最后一人的分数线。若想要进入传统原直属学校,最低分数都要考到663,若想考其它原直属这分数很不够。

重庆考试科目有语数外,每科150分,物理+化学共计150分,历史+政治共计100分,体育是50分,全部加起来是750分。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简章(更新版)

一、院校全称

上海理工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徐汇校区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195号。春季招生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校本部。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理工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理工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理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本科

4年

25人

电子信息类(含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通信工程3个专业)

本科

4年

3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各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德合作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和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3月9日9:00-22:00和3月10日8:00-16:00,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各专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3月13日-22日,对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入围资格线并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鉴于当前疫情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对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考生应于3月13日-16日期间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du.cn)相关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语文成绩依次比较排序),按招生计划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要求,网上完成专业信息登记工作。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沪价行(2000)第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5527071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招生办公室官网:咨询电话:(021)5527079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寒假除外)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我校预(候补)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和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一、院校全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

本科

四年

44人

酒店管理(洲际集团人才班)

本科

四年

36人

(1)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类(所含专业: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智能制造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新生入学报到后可自行选择大类中的任一专业,一年后如需要转专业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2)上述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上述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或德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 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对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录取办法予以调整,其中对填报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最终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作为春招的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1)2020年3月9日-10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考生7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020年3月12日,我校各专业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2倍划定入围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号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3)2020年3月13日-3月22日,对进入入围名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2020年3月23日,本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春招资格审核结果、预录取和候补录取名单。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测试成绩,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均以150分计入。

(3)预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则按统一文化考试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优先排序),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各专业(类)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以及候补录取考生须于2020年3月31日-4月2日进行网上录取专业信息登记,相关登记程序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新生入学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住宿费标准:

4人间:1200元/年;6人间:105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海外项目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含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78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spu.edu.cn

招生办官网:zsb.sspu.edu.cn

咨询电话:50217411;50214975

十七、其他须知

(1)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对无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2020年3月15日之前向学校招办提供本人高中阶段有关“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以及各类获奖证书等方面的相关电子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格式),招办邮箱:zsb@sspu.edu.cn。

(3)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或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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