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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买房落户高考审核_青海买房落户高考

tamoadmin 2024-05-25 人已围观

简介1.青海买房落户后,把房子卖了,影响小孩高考吗2.西宁高考户籍5年要求3.青海高考政策户籍法律分析:明确落户计算时间。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高考前。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高考当年六月一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和

1.青海买房落户后,把房子卖了,影响小孩高考吗

2.西宁高考户籍5年要求

3.青海高考政策户籍

青海买房落户高考审核_青海买房落户高考

法律分析:

明确落户计算时间。省外在青务工人员(包括来青投资经商人员、省外企业在青分公司的驻青员工等)在青户籍计算时间,以户口本标注的落户

时间为准,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高考前。央企调入青海工作人员子女在青参加高考必须是本人及考生户籍(截止高考当年六月一日前)迁入青海连续满三年,且高中阶段在实际就读和具有青海学籍和考籍,其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当年,本人仍在青任职服务。驻青部队官兵子女在高一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可以在青参加高考和办理省外借读手续;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将户籍迁入青海的必须在青实际就读高二、高三,方可在青参加高考;高二年级上学期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将户籍迁入的驻青部队官兵子女不得在青参加高考。

法律依据

《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政策》的基本规定如下:

(一)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

(二)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高考前);

(三)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青海买房落户后,把房子卖了,影响小孩高考吗

青海省高考移民政策如下:

一、我省高考报名规定中的父母与考生的“直系亲属关系”,仅指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亲属关系。重组家庭中考生与继父母一方如果仅有抚养关系而无血缘关系的不能按直系亲属对待。父母离异的考生在青参加高考资格以其父母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定的法定监护人为准。

二、在我省工作并持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世居农牧民、无从省外往省内迁移户籍经历的久居城镇居民,其子女在我省有常住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三、曾在我省工作满5年,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

四、曾在我省工作不满5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本人(或配偶)及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实际就读,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高校。

五、在青海合法定居参加高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子女户籍须服从直系亲属(血缘关系)即亲生父母。

2、孩子高中三年必须在青岛实际学习。

3、符合“三五政策”,即户籍满5年(6月1日止)、学籍满3年(高中3年)的。

西宁高考户籍5年要求

青海买房落户后,把房子卖了,不影响小孩高考,高考和房子没有关系,高考只看考生的学籍,学籍在哪里就在哪里考试。业主卖房后需要将户口转出,卖房人如果一定要在卖房后把户口保留在本地,可以挂在当地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共户中。等购买新的房屋后,再将其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公共户或所购房屋处。

户口和房产的关系

一方面,房产过户属房产部门管,而户口迁徙则归公安机关管,但买房和落户往往是紧密相关的。另一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户籍管理部门不能强制迁走他人的户口,导致二手房交易时,原户主并不一定要迁出户口。

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原房主不迁,公安机关也无法劝说。另外,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既不受理也不判决,因此通过法律手段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子与户口的关系

房子对于户口很重要。有房子的户口与子女上学以及申办信用卡等各类问题相关联。先说子女上学的事,虽然户口可以挂靠到朋友家,但人家子女已经占用了学区名额,你的孩子只有去私立学校,或是交借读费到公立学校借读。即使可以借读,但子女还是不能参加高考。

如果需要用钱,不管是办信用卡还是申请贷款,银行都需要检查你的家庭住址和户口所在地。若你的户口所在地填写朋友家,银行细查起来,你解释比较费劲,就增加了不给你贷款的风险。

青海高考政策户籍

法律分析: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年;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法律依据:《青海省有关省外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报名录取相关规定》

一、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三年以上、不满五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二、考生及家长在青落户一年以上、不满三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法律分析:考生父母在青海省经商,且在青海办了“蓝印户口”或“居住证”,考生本人高中阶段在青海就读毕业的,可以参加高考,并按照青海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高职专科院校、省内外中职学校(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

法律依据:《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录取条件补充规定(暂行)》 

一、省外来青落户人员子女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件规定的“两五一三”条件,可在我省参加高考并参与省内外普通高校的录取。

“两五一三”条件,即:(一)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二)家长在青投资经商营业执照满五周年(高考前);(三)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学业水平考试)。

二、对于不符合“青教招委2000007号、200633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但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但要采用其原户籍迁出省(市、区)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相应批次院校的录取(占用省内院校在省外的招生计划、单列计划):(一)考生及家长在高考报名前已在青落户;(二)学籍在高考报名前已转入我省;(三)其原籍省(市、区)高考科目与我省高考科目一致。如不一致则由省招办按照我省高考分值进行折算。

考生原籍同批次录取分数线低于我省的,则按我省录取分数线执行。

文章标签: # 高考 # 我省 # 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