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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高考2017作弊审判,农安县高考作蔽2017

tamoadmin 2024-06-11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时作弊了会坐牢吗2.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3.高考时心存侥幸作弊,结果被抓住,会受到什么处罚?4.甘肃高考集体作弊,甘肃考生作弊事件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的?5.高考数学作弊考生成绩无效怎么办法律分析:出现作弊行为,考生将被取消当年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在1至3年内不得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构成组织作弊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3至7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高考时作弊了会坐牢吗

2.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

3.高考时心存侥幸作弊,结果被抓住,会受到什么处罚?

4.甘肃高考集体作弊,甘肃考生作弊事件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的?

5.高考数学作弊考生成绩无效怎么办

农安高考2017作弊审判,农安县高考作蔽2017

法律分析:出现作弊行为,考生将被取消当年高考报名或录取资格,在1至3年内不得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构成组织作弊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处3至7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之一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考时作弊了会坐牢吗

各个地方的处分不一样,不过肯定记入档案,下面是北京的一个例子:

“对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3.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普通高校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代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作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它作弊行为严重的,普通高校可以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4.考生参加高考违规被处理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由省招生办记入考生当年高考电子档案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处理办法:考生有上述所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1-3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1-3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昨天,教育部公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其中规定,如考生在一科考试中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考试成绩全部无效。

虽然采取了对照考生照片等各种方法,但作弊现象仍屡禁不止

《办法》体现五大变化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梁育民介绍,与原有规定相比,新办法有五个变化:

首先,处理办法将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在全国统一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并入同一处理办法,解决了违规处理不一致的问题。

其次,增加了新作弊手段的违规处理条款。如,对考试中考生携带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使用通讯、电子设备传递试题答案或信息等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

第三,提高了有关违规处理条款的可操作性。将违规行为分为“违纪”和“作弊”两类。对考生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4种;对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具体分成违纪9种和作弊10种;对考试机构和考点因管理不善所产生问题的处理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第四,加大了违规处理力度。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纪取消其该科成绩;考生作弊,其当次报名参加的各科成绩无效,自考考生作弊视情节轻重可停考或延迟毕业1-3年。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考试工作人员违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考试机构因管理不善造成考试纪律混乱的,取消当年和下一年在当地承办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资格。

第五,考生不服可申请复核。考生或考试人员对教育考试机构作出的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受理单位在受理后30日内依照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作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针对考试诚信问题,教育部考试中心主任赵亮宏称,处理办法规定,教育考试机构要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作弊考生信息,接受社会查询并向招生单位提供,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赵亮宏说,此档案接受社会有关方面对考生诚信档案的查询,但接受并不是主动提供,这个办法对其他部门没有约束力,如果查询,教育部可以提供。但是招生系统、招生机构也属于教育系统,因此教育部会及时向他们提供有关信息。

他还表示,随着诚信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关考试作弊的信息将会被其他部门自觉采用,是否把诚信情况进入考生档案,甚至进入人事档案,由招生机构自行决定。

其他考试参照《办法》

据介绍,国家教育考试,指的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还有一些在学校内的考试,大部分不是全国统一的考试,所以没有加入到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比如,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四六级考试等。但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网上售题”不可信

针对目前网上不断有试题答案出售的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昨天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包括答案,在启用前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凡是泄露、盗窃、出售国家秘密或者以此名义从事的各种活动都属于刑事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及时予以严肃查处。网上出售的试题答案都是假的,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不要受骗上当,避免在经济上受损失的同时影响考生正常考试。

讲座命题专家都是假的

对于一些高考讲座、报告会声称请到了教育部考试中心特邀命题专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命题组顾问、教育部考试中心兼职研究员、教育部考试中心高考评析组核心成员等说法,教育部昨天正式对媒体公布了声明。声明称,现在一些讲座宣称的这些所谓专家顾问,都是假冒的。考试中心严格禁止本中心工作人员及聘请的命题专家、顾问等参加此类活动;教育部考试中心没有委托过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此类活动;教育部考试中心在过去和今后都不会委派或同意任何专家、顾问或研究员参加此类活动;对假冒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或考试中心特聘专家、顾问、研究员参加此类活动的任何个人,教育部考试中心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4种作弊行为

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案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案卷、草稿纸的;

9.其他作弊行为。

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的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高考顶包事件最后怎么处理的

高考时作弊了会坐牢。在高考,有以下作弊行为的,会坐牢:

1、在高考中,组织作弊的或为他人实施此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2、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高考考试的试题、答案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高考的。

高考发现作弊的判刑如下: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二、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如下: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6、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

7、提供材五十件以上的;

8、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总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犯罪嫌疑人,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犯罪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视为情节严重。

高考时心存侥幸作弊,结果被抓住,会受到什么处罚?

各科成绩无效,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高考冒名顶替可以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依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高考考试的时候冒名无的,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会构成代试罪,则就构成了犯罪,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形来判定。

并且高考作弊也会受到严重处罚,高考作弊会终止作弊考生的本场考试,取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档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无效。作弊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处罚,最后还会记入个人档案。

高考是一项最严肃、最公平、也是最神圣的制度,我们一定要维护国家制度的严肃性,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甘肃高考集体作弊,甘肃考生作弊事件法律责任如何划分的?

高考舞弊,已成为一个严重社会问题,高考这一全国性人才选拔考试运行了四十多年后。舞弊手段也是越来越先进。

一旦被抓住,惩罚力度自然也是比较大的,首先监考老师一旦发现考生有小动作,比如说夹带小纸条。便有权向上级申请取消该考生单科成绩,并将其过错记录在个人档案内,即使将来该考生复读进入高校也无缘评优一类。再严重一点,不仅有权取消考试成绩,还会由相关部门发出通告、限考一年到三年。

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者,会构成刑事责任,比如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2条规定:违反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高考作弊被抓,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4条规定:犯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以上不管哪一种,高考作弊这一污点都是会伴随终身的。

一个真实的案例

2019年高考期间,在校大学生何某豪在网上发布“助攻考试”广告,来自广东、山东、贵州等地的12名考生向其缴纳“报名费”。

何某豪在网上联系大学生聂某武、彭某林(何某豪同学),三人分工协作,何某豪负责联系传递试题及解题答案,聂某武负责解题,彭某林负责整理试题,在高考期间为12名考生实施作弊。

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当场将何某豪、聂某武、彭某林抓获。三人以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结语

想要通过不正当方式得到高分,这样的念头从存在的那一刻就是错误的,所以千万不要对这样不该有的念头蠢蠢欲动。也别抱有侥幸心理轻信他人,要知道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作弊行为也不可能万无一失。而一旦被发现,那不管给家庭还是自身所带来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有那份作弊的心不如好好静下心来努力多学。

高考数学作弊考生成绩无效怎么办

今年高考期间,甘肃考生拿着手机进入考场,通过考试后拍摄试卷发到社交群进行答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6月8日上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迅速侦查,发现考试中作弊,不存在考前问题。

《法治日报》教务老师今天采访了多位来自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他们一致认为,这位考生拿着手机进入考场,用手机拍摄试卷,并上传到网络寻求答案,三个环节都是及时的

受访专家表示,要查清事实、从严追究责任、堵塞漏洞,加强考场监管,强化严明考试纪律,不断完善考场纪律,让每一个考生不负责任,不负全社会期待

根据上述通报,考生作弊合格。

据介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目前,相关学生正在按照相应事实进行认定,认定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这个考生数学成绩无效,同时不能参加后续的高考。

“从目前情况看,这次被认定为作弊的案件符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考生以不正当手段解答问题、取得考试成绩,或者违反考试公平原则的,应当认定为作弊行为。

认定考生符合将考题加入聊天群,试图获得考题答案的情况。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详细分析。

详细教务老师了解到,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对高考考场、考试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统一准备和安排,设立标准化考场,考生即使没有作弊行为,未按规定保管手机或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的,拨打0755

“高考制度具有严肃性,违反考试公平性影响高考制度的权威性,侵犯其他考生的公平考试权和公平录取权,是对广义受教育权的侵犯。

经过详细分析,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应当取消本科目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报考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可同时给予一至三年停考处罚。

作弊当然会受到严惩,但手机是如何被带入考场的、拍照为什么没有被发现、上传到网络为什么没有被屏蔽等问题也备受关注。

考生的作弊行为是“太高明”,还是有幕后合作的情况,对于后者,不同的主体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人员对媒体表示,教育考试院也将结合相应事实进行调查,认定事实后,对监察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目前,没有发现监考老师和相关学生串通的证据。

一位多次参与高考监督工作的老师表示,按照监考流程,考生进入考点时,会有人用安检仪扫描学生,检查学生是否有违规物品。

进入考场教室之前,教练老师提醒学生把包和其他不需要的东西放在教室外面的专用包的地方。

考场内有一到两个监考老师,随时关心考生的情况。

“从考试纪律的角度看,监考老师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禁止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监考老师与考生合作,故意让考生拿着手机进入考场作弊,而不是疏忽大意,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姚金菊说。

拍照后上传至网络,对于信号未被屏蔽的问题,多位专家直言,是技术问题还是人为原因还需要进一步弄清楚。

详细来说,屏蔽手机信号是一项简单的防范措施,被认为不可能防止所有的不当行为。 尤其是新技术条件下的舞弊行为更是难以防范,而且考生舞弊行为本身具有隐秘性,不能因为发生舞弊就直接针对员工,需要考察其责任范围和具体行为。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院副院长蔡海龙向教务老师表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标准化考场应当对现代科技手段反作弊的检测、检测设备或者手段,以及干扰考试正常进行的信号防范和屏蔽设备负责规定了系统管理员应接受相关技术培训和考核,熟练掌握无线信号屏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故障排除方法,并在试验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安装,确保稳定运行的责任; 规定了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对考生入场时违章物品进行拦截检查的责任。

这三种责任的规定构成了对管理的完整闭环。

“一般来说,如果这个闭环正常运行,考生拿着手机入场的可能性很小。

此次考生在考试中使用手机事件的发生,说明当地考场管理不善,监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疏忽大意,涉嫌未能依法履行职责。

”蔡海龙说。

事实上,2023年高考期间,湖北也曾出现过类似学生作弊的情况。

专家表示,在金属探测器、信号屏蔽器等技术设备普遍使用的情况下,仍有使用手机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要深刻总结教训,弄清哪个部分出了问题,提高技术防范水平,及时填补试验场的安全漏洞。

据悉,甘肃省考生作弊事件发生后,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再次向各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后续考试考场监管,严明风纪,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对此,受访者表示,教育部对此次事件的快速调查和及时回应是肯定的,至关重要。

目前,高考仍在进行,及时公开权威调查结果,有助于打消社会疑虑,安抚广大考生情绪,维护考试秩序。

“调查结果出来后,需要追究责任。

也要进一步加强对监察专员的教育培训、法律培训,使其知道各种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考生管理方面,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将高考纳入社会诚信档案,实现信息全网联动。

”姚金菊说。

详细介绍,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立即停止监考,由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有参与作弊、有组织犯罪或者利用考试牟利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蔡海龙来说,“依法治考”的当务之急是加快立法步伐,研究制定试验法。

虽然教育法、刑法等都有包括教育考试在内的相关条款,但其内容主要针对违规考试情况的处理,无法对教育考试的全过程形成系统的法律规范。

现代社会的考试活动涉及到越来越多的相关、活动、人员。

高科技、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应用,出现了组织舞弊行为,也进一步增加了试验组织和管理的难度。

为了增强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蔡海龙制定了专门的考试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考试机构的地位、作用和相关权利、义务,从命题、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

本报6月8日讯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高考作弊,不仅违法,还可能涉及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第七十九条: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第八十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

(一)组织作弊的;

(二)通过提供考试材等方式为作弊提供帮助或者便利的;

(三)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四)在考试结束前泄露、传播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之一的相关规定: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好好学习,规矩考试!

文章标签: # 考试 # 作弊 # 考生